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收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补偿代偿、学费减免、TYSB-国家助学金。具体通知如下:
学费补偿代偿和学费减免
一、资助范围和金额
1.研究生不在我们的补偿范围之内。
2.专转本的分为两种情况:(1)在专科学校入伍并在专科学校申请过学费补偿的,这类情况不在我们的补偿范围之内;(2)在本科学校入伍的,可以在专科学校申请学费补偿(三年)或在本科学校申请学费补偿(两年),两者选择其一。
3.建筑学专业补偿五年,其他专业补偿四年。
4.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学生,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予以资助,此项政策必须及时申报,一年一报,错过不予补偿;退役一年以内入学的退役士兵,请学生在毕业后凭发票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销。(注:退役士兵,指高三毕业当兵在部队服役两年义务兵回来后再考入我校的学生为退役士兵。)
二、办理步骤
1.在校参军或毕业后参军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I》,一式两份,手写或复印无效)。学生将《申请表I》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需提交)。
2.退役复学的学生或退役入学的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手写或复印无效),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申请表I》须填写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Ⅱ》须填写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退役安置地及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并加盖公章。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还贷款计划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如未提供,学校视为学生未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三、相关说明
1.表格应填写完整,不能漏填,否则无效。
2.无贷款的学生请在贷款栏中手写“本人无贷款”并签入本人姓名。
3.在申请表Ⅰ背面申请人签字处签上本人姓名。
4.银行卡应为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中信银行卡。
5.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继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6.填写后还需要检查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学生银行账户信息是否有误,如年级、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开户人户名、银行卡号(必须是一类卡)、具体开户银行(xx银行xx市xxx支行)等。
7.从2021年起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申请材料一年一交,一年一申报,不再一次性减免全部就读年限,学生可在地方人武部一次性准备好所有就读年限的申报材料。
8.高校审核情况部分由人武部统一办理。
9.照片部分扫描上传,不可粘贴,签名要手写,其余需填部分一律打印之前编辑好。
10.请于9月20号交表前到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盖章后再交至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5朱老师处。
TYSB-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范围和金额
1.面向所有在校退役本科生
2.研究生不在我们的补偿范围之内。
3.专转本的学生在专科院校就读时的TYSB-国家助学金在专科院校申报,在本科院校就读时的TYSB-国家助学金在本科院校申报。
4.TYSB-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学期1650元。
二、办理步骤
在校退役大学生填写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正面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背面为退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线填写,双面打印,并递交学院负责人处。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表正面需有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领导审核意见,同时签名并盖章。2.申请表背面的退伍证、身份证需要班主任审核,并加上审核意见同时签字。审核意见应为:已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后交至各学院负责人处,学院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相关内容,并在每年9月20日之前统一交至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朱老师处,联系电话:0517-83559111。
附件: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I》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三《2022-2023学年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全讯600cc大白菜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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